欢迎光临
美丽的大佛山

2022最新佛山市申请法援援助办事指南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一)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顺德区审理或处理;

(二)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三)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不予法律援助的事项】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受理范围,或者申请事项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仲裁时效的;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超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

(三)申诉案件未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重新立案的;

(四)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且已生效的;

(五)申请相对人不明确,或者无法提供申请相对人详细住所的;

(六)所申请事项已经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依同一理由申请法律援助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到顺德区法律援助机构领取《法律援助申请表》。

2、按要求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享受民政部门社会救济的人员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案件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免审经济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但是应当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经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收取经济困难的证明和代理权证明原件,其他原件退还申请人。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交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并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经工作人员初审后认为属受理范围的,领取《受理回执》。

4、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

5、申请人接到《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于三日内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或申请人接到《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如不服此决定,可以向同级司法行政机构(即顺德区司法局)申请重新审议。

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南海本地信息 » 2022最新佛山市申请法援援助办事指南
分享到: 更多 (0)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佛山本地城市生活门户网站

联系我们发布信息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