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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什么规定?

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制定调整了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7月31日正式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定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主要针对路内停车政策进行了调整,系运用价格杠杆,抑制不合理长时间的停车需求,提升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规范停车秩序,通过一定程度调升市民的用车成本,促进市民出行方式的转变,提倡绿色出行,公交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一定程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对比《禅城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禅发规统通[2011]49号),该《管理办法》具体作了如下调整。

一、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政策,《管理办法》规定禅城区实施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为以下四类:

1.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即俗称的路内停车位)。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用地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路内停车位是一个狭义的概念,简单理解就是单纯指市政道路“红线内”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

2.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

原来纳入定价范畴的如住宅类、商业类(商场、写字楼)等性质的停车场,从2015年8月15日后不再纳入定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管理办法》对路内停车位的路段重新分类

经综合考虑禅城区交通状况以及停车设施分布并借鉴周边城市路段划分方法,禅城区路内停车重新划分一、二、三类路段进行收费:

一类路段主要为禅城区内重点交通主支干、部分重点分流支干及繁华区域中心路段,交通拥堵影响较大,停车位供不应求,停车流动性要求高的路段;

二类路段主要为较重要的交通分流支干、重点交通引导次干道路段及比较繁华或繁华中心路段直接辐射路段,停车需求较大且对停车流动性要求较高的路段;

三类路段主要为交通次干道,停车供求基本平衡,停车需求较为平稳或固定的路段。

一、二类路段采用按时收费,三类路段采用按次收费。

(详见下表)

禅城区路内停车区域分类路段情况表
区域所处位置路段类别收费路段分类收费类型
区域一北至:工业路
西至:佛山大道
东至:市东下路
南至:城门头路
一类庆宁路、公正路、松风路、人民西路、东熙路。按时收费
二类河滨路、丝绸大街、亲仁西路、圣堂街、城门头西路、南善街、建设一、二、三街、红棉路、新堤路、南堤路、汾江中路(河滨路至城门头路段)。按时收费
三类工业路、文沙路、大观街、田园大街。按次收费
区域二北至:城门头路
西至:佛山大道
东至:岭南大道南至:季华路
一类垂虹六街、体育一街、体育三街、同华路、同华东一路、同华东二路、同华西二路、普澜二路、佛山乐园。按时收费
二类汾江西路、建新路、花园一街、卫国路、卫国西路、唐园路、后龙街、汾江中路(城门头路至季华路段)、同济路、同济西路、普澜一街、普澜二街、金澜北路(同济路至季华路段)。按时收费
三类石湾宾馆周边路内停车场。按次收费
区域三北至:季华路
西至:佛山大道
东至:岭南大道南至:东平路
一类园南大街、华远东路、华远街。按时收费
二类金澜北路(季华路至魁奇路段)、华远西路、玫瑰西路、福华路、影荫路、平远横街、平远直街、惠景路、绿景一路、绿景二路、景苑北街、景苑南街、惠兰路、汾江南路、金源街、金华路、玫瑰园广场停车场、玫瑰东路、岭南大道路内临时停车场。按时收费
三类金澜一街、金澜二街、紫坊一街。按次收费
区域四北至:兆祥路
西至:岭南大道
东至:南海大道
南至:季华路
二类新风路、朝安路。按时收费
三类省元巷。按次收费
区域五北至:季华路
西至:岭南大道
东至:南海大道
南至:东平路
二类绿景三路。按时收费
三类彩虹路、湖景路、湖明路、深华路、荷园路、黎明二路、弯梁路、新港路、华新路、新明一路、亚艺一、二、三街和林荫广场、江湄路。按次收费
区域六北至:塱沙路
西至:华富北路
东至:佛山大道
南至:季华路
二类五峰四路、清水街。按时收费
三类轻工南六街、清峰路、昌荣一、二街、塱宝中路、大布路、振兴路、华富北路、高新派出所对开路段、天宝路、古新路。按次收费
区域七北至:季华路
西至:华富南路
东至:佛山大道
南至:江滨路
一类榴苑路、茂祥路。按时收费
二类和平路、忠信路、江滨路、石湾地铁站前路内停车场。按时收费

三、《管理办法》调整了禅城区路内停车位的收费时段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禅城区交通拥堵时段集中在白天时段,早高峰在8:00左右,晚高峰在18:00左右。

《管理办法》将工作日收费时间调整为7:30—20:00;将非工作日收费时间调整为10:00—20:00。

沿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白天收费时段路内停车位通过差别化且较高的收费标准,引导车主将汽车停至路外停车设施,或减少路内停车时间,提高停车周转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夜间时段道路基本畅通,对治堵需求不高,考虑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路内停车位实行免费。

四、禅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了禅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其中,路内停车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按分档累进收费方式,将“一、二类路段”日间路内停车收费分为首小时、超过1小时至3小时内、超过3小时三档;三类路段仍实施按次收费。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考虑到经济的发展及各种运营成本的增加,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小幅度的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停车设施沿用现行标准。

(详见下表)

(一)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政府定价)

单位:元/30分钟元/次

停车时段一类路段二类路段三类路段
首小时超过1小时至3小时内超过3小时当天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首小时超过1小时至3小时内超过3小时当天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按次收费
工作日白天
7:30-20:00
10元3元/30分钟5元/30分钟60元8元2元/30分钟3元/30分钟40元8元
非工作日白天
10:00-20:00
8元2元/30分钟3元/30分钟35元6元1元/30分钟2元/30分钟25元6元
其余时段免费
说明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限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计费时间包含首15分钟),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3.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4.跨服务时段的视为二次停车收费,依此类推。5.实行按次收费的,当天服务时段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多次进出停放的按一次收费;6.实行按时收费的,跨服务时段的按二次累计收费计算。

(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政府指导价)

单位:元/30分钟

停车时段按时收费
前2小时8元
每增加30分钟1元/30分钟
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
说明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限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计费时间包含首15分钟),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3.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4.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视为二次停车收费,依此类推。5.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停车设施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特点、停车供需等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6.鼓励有条件的停车设施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全天或空闲时段低价或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政府指导价)

单位:元/次

停车时段按次收费
8:00-20:006元
20:00-次日8:0012元
24小时最高限价12元
说明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限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计费时间包含首15分钟);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3.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4.24小时内同一车辆多次进出停放的按一次收费,跨时段的按最高时段收费标准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视为二次停车收费,依此类推。5.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停车设施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特点、停车供需等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6.鼓励有条件的停车设施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全天或空闲时段低价或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停车设施(政府指导价)

单位:元/小时元/次

对象类型收费标准
服务对象车辆按次收费按时收费
不分时段12小时以内(含)超过12小时(按非服务对象车辆标准收费)
5元5元/小时
非服务对象车辆按时收费
首小时每增加1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
10元5元/小时60元
说明 1.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限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计费时间包含首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3.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费。4.实行按次收费的,24小时内同一车辆多次进出停放的按一次收费,跨时段的按最高时段收费标准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视为二次停车收费,依此类推。5.实行按时收费的,跨时段的按最高时段收费标准计收。6.服务对象原则上需提供当天结账发票、就诊证明、网上支付记录、住院证明等相关就诊凭证,具体需要提供相关凭证由医疗机构确定,一个服务对象对应一辆车。7.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停车设施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特点、停车供需等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8.鼓励有条件的停车设施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全天或空闲时段低价或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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