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佛山辖区机动车及驾驶证
二、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车主或驾驶员查询: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查询:
(1)档案查询公函;
(2)经办人工作证明;
(3)已立案的,还须提交法院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或者法院调查令或者法院补充材料通知书。
(二)材料注释
1.车主或驾驶员查询此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律师事务机构查询公函是指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明是指律师本人执业证。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
四、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业务受理→出具驾驶员核查证明(须到海五路办证大厅申请)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此业务不需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下发文件的通知,从2016年10月份起全市五区可互通办理部分机动车业务和驾驶证业务。车主或驾驶员如简单查询该车电子信息的,佛山市五区车管所均可查询,如果需要核查该车车辆和驾驶证实物档案的,需在机动车档案管理车管所申请。
①南海车管所海五路办证大厅,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13号交警大队二楼,咨询电话:86263166-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查询的,请到此业务窗口申请)。
②南海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简单查询电子信息)。(附:南海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地址)
1.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咨询电话:81288667-5;
2.狮山镇罗村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府前路3号,咨询电话:81262180;
3.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1866121/86509697;
4.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环运大楼(西樵中队路口处),咨询电话:86855897;
5.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咨询电话:85408379;
6.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行政大楼1楼,咨询电话:86681306;
7.狮山镇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咨询电话:85887260;
8.狮山镇松岗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松岗广场,咨询电话:85226018;
9.大沥镇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咨询电话:85570033;
10.大沥镇黄岐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17号,咨询电话:81000610;
11.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咨询电话:85726136/85790868;
12.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咨询电话:85689309;
13.狮山镇大圃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颜峰大道一号,咨询电话:81822570。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是否支持线上办理:否
(二)线上办理
“交管12123”APP实名注册并绑定行驶证、驾驶证查询。
六、收费项目信息
此业务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2022年4月1日施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及其工作规范和2022年5月1日施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等有关规定。
八、咨询监督
请详见办公地址中的咨询电话
九、注意事项
根据公安部下发关于《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规定:从2020年11月20日起,驾驶人或车主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
十、常见问题
无常见问题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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