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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一、受理范围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二、所需材料

(一)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注: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男女各一版面。

2.若当事人属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及集体户口簿本人页原件,若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则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挂靠单位公章。

3.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均可以办理结婚(婚姻)登记,但不能使用其他证件代替身份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二)三张2寸(3.5cm*5.3cm)红底的双方近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合影照片要求:正面照;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不戴有色眼镜、婚纱、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头部应占照片的2/3。不允许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三)如当事人为军人,还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件: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收原件(1份);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如当事人为非初婚人士,还须根据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盖有生效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的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若当事人《离婚证》已遗失的,需先查回当年的离婚登记档案后办理再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办理复婚登记的,需提供双方的离婚证件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证复印格式:本人的离婚证首页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若双方当事人《离婚证》已遗失的,需先查回当年的离婚登记档案后办理复婚登记。在法院办理离婚的,需提供双方离婚调解书或盖有法院生效章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原结婚证原件(若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由户籍管理部门改为“丧偶”并加盖户籍部门印章的,可不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原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格式:本人的结婚证首页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三、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在受理时间内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婚姻机关窗口受理,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三)婚姻登记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是否必须预约:是

预约途径:

(1)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请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www.gdhy.gov.cn/)或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关注“佛山民政”、“禅城发布”、“禅城一门式”微信公众号等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注:①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预约服务,不设现场号。

②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2)岭南天地颁证点:

关注“佛山政务服务”公众号,点击“在线办事”栏目进入颁证仪式服务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①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地址: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注:A.可受理双方均为内地居民及内地居民与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业务。

B.军人婚姻登记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②岭南天地颁证点,地址:岭南天地文会里6号。

请注意:岭南天地特约结婚登记颁证点现已改造完毕,自2023年1月9日起将恢复对外开放。该点只提供结婚颁证仪式服务,不提供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如需要结婚登记请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四楼办理)。

(2)办公时间

①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和周六上午9:00-11:00(节假日除外)。

②岭南天地颁证点:

自2023年1月9日起,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14:00-17:00对外开放颁证业务。(星期六日及其余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果没有预约业务,将不对外开放。)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机办理:否

自助机信息(地址,开放时间等):无

(二)线上办理

是否支持线上办理:否

线上办理途径:无

六、收费项目信息

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费。

七、制定依据

(一)《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2003年10月1日实施)。

(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2019年1月1日实施)。

八、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757-12345、82028881、82028880。

九、注意事项

(一)自2020年3月10日起,在全市实行跨区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

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我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内地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

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二)2020年3月8日起,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婚姻登记预约制。我市户籍居民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或关注“禅城一门式”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进行预约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满足本辖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提供部分预约号供其他区户籍居民申请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三)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含初婚、再婚),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含初婚、再婚)。

(四)温馨提示: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外提供“全预约”服务,不设现场号,防控期间暂停结婚颁证仪式。

(五)内地居民在港澳地区依当地法律结婚,当事人回内地后可以直接使用该结婚证明,无需再到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出具婚姻证明。

(六)若户口簿遗失了,且暂未能补办好户口簿,可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用以代替户口簿。

(七)岭南天地特约结婚登记颁证点现已改造完毕,自2023年1月9日起将恢复对外开放。该点只提供结婚颁证仪式服务,不提供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如需要结婚登记请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四楼办理)。岭南天地特约结婚登记颁证点结婚颁证仪式服务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

1、开放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14:00-17:00

2、受理对象:在禅城区领取结婚证的新人

3、预约方式:

(1)关注“佛山政务服务”公众号,点击“在线办事”栏目进入颁证仪式服务预约;

(2)放号时间:按佛山市政务服务预约管理平台规则,工作日下午17点放近5个工作日的号源

4、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岭南天地特约结婚登记颁证点地址:佛山岭南天地商业中心文会里6号(嫁娶屋旁)。

咨询电话:0757-82028881

十、常见问题

(一)办理结婚登记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哪里领取及填写?

答:当事人提及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会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给当事人填写。

(二)复婚是否属于再婚?

答:不属于。

(三)可以提供资料的扫描件代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吗?

答:不可以,请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

(四)户口发生迁移后未换领记载新户籍地址身份证的,需要先换领记载新户籍地址的身份证再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身份证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不影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以户籍地址为准。

(五)如当事人有多段婚史,现办理再婚,需要提供几本离婚证?

答:提供最后一次办理离婚登记后核发的离婚证。

(六)当事人属于禅城区户口,二十世纪40到50年代结婚的,现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要到哪里补办结婚证或者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答:当事人户口属于禅城区,在二十世纪40到50年代结婚的,且双方当事人健在,现在需要补领结婚证的,要准备以下材料:

到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查档后,当事人的结婚原始档案存在的,以结婚原始档案的复印件为凭证,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三张两寸的红底合照,一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补领手续。

当事人的结婚原始档案已遗失的,具体请当事人电话咨询婚姻登记处(0757-82028881)。

(七)内地居民在外国依照当地法律登记结婚,当事人回内地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婚姻登记?

答: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市民已在外国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无需再到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八)魁奇路婚姻登记处是否有新人领证拍照的程序?

答:我处设有免费颁证室提供给当事人拍照合影留念,但不提供拍照服务。

(九)当事人曾有过一段婚姻,现拟办理结婚登记,但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态仍是已婚,请问其是否需要先变更户口簿婚姻状态再办理结婚登记?

答: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供离婚证、加盖生效章法院出具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来证明现在婚姻状态即可,无需更改户口簿婚姻状态。

(十)内地居民是否可凭“居住证办理凭证”在禅城区办理“结婚登记”?

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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