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报装手续
一、充电桩报装渠道
客户可通过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南网在线APP、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小程序)、95598服务热线、实体供电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充电桩用电报装申请。
二、充电桩报装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用电人身份证明材料 | (1)充电设施个人自用: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军人证(现役)、护照、驾驶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材料复印件(其中之一); (2)充电设施为企业(机构、组织)自用或经营: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执照》等材料(其中之一以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或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 |
2 |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用电人本人或企业、组织机构负责人办理无需提供) |
3 |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 (1)车位/车库物业权属证明;(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项目如无法提供车位物业权属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经村(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车位使用权(使用权一年及以上)证明文件;(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项目如存在以下情况,应按相应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对于占用小区/村委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或村委会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如用户仅租用车位,所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载明使用权需在一年及以上。对于在社会公共场所的项目,如路边、公共绿地等,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 |
4 | 其他相关资料 | 安装充电设施同意书(详见附件) |
相关附件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