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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申领稳定就业鼓励待遇

一、受理范围2014年7月1日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2、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二、所需材料办理时应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以下资料:1、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国籍人员提供护照);2、无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出具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重新就业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4、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跨统筹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应提供在统筹区外参保情况材料。 三、办理时限业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勾选对应的申请待遇事项);2、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需要时前台窗口人员可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3、镇(街道)社保办事处收取以上情形的材料,对业务进行层级审批;4、业务办结后镇(街道)社保办事处打印核定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 五、办理途径(一)线下办理1、预约方式详见《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指引》2、窗口办理(1)办理地址详见《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指引》(2)办公时间详见《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指引》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二)线上办理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领(1)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切换城市为佛山市,下滑选择“社保”服务板块(如未关联社保卡可按照页面提示关联社保卡)。
(2)选择“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认真阅读办事指南,清晰明白后点击“开始办理”。
(4)按提示分别进行资格校验、填写资料和上传业务材料后提交业务。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领

(1)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hrss.gd.gov.cn/gdsbfw/),在“广东社保服务”页面“网上服务”一栏,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

(2)左边侧边栏选择“失业保险服务”-“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按钮,再点击“申报”按钮。

(3)按照界面提示操作,提交业务申请。(提示:登录时推荐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证认证平台”形式登录。此形式可以使用微信扫一扫,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刷脸登录,无须另行在网站注册用户再登录。)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八、咨询监督

拨打0757-12345或0757-22838180

九、注意事项

(一)待遇标准

一次性发放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

十、常见问题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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