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类至七类或特色人才以法人身份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月17日以后),因不再继续经营而申请注销的,在企业注销前,企业的法人已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二、所需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和注销凭证;
(二)企业创办以来的纳税凭证;
(三)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完税凭证。
三、办理时限
每季度审核发放一次。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进入【首页】-【扶持政策申报通道】,选择“创业风险社保补贴”申请板块,填写基本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请资料;
(二)由镇(街道)人社部门初审,区就业服务中心终审,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给申请人,审核通过的进入待公示环节;
(三)每个季度的首月对上一季度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在优粤佛山卡APP上进行公布;
(四)公布后由区人社局发放补贴资金。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无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无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无
(2)办公时间
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申请。
六、补贴标准
企业注销后30日内,申请人在人才身份变更前,可按该企业已纳税额的50%申请创业风险社保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人只能申请一次。
七、制定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2号)
八、咨询监督
81630873
九、注意事项
无
十、常见问题
无
十一、附件
南人社〔2020〕22号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请工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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