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2014年7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
二、所需材料
1、佛山社保卡原件(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国籍人员提供护照)及复印件;
2、无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出具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5、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三、办理时限
业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勾选对应的申请待遇事项);
2、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需要时前台窗口人员可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镇(街道)社保办事处收取以上情形的材料,对业务进行层级审批;
4、业务办结后镇(街道)社保办事处打印核定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详见《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指引》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详见《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指引》
(2)办公时间
详见《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指引》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无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领
1.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切换城市为佛山市,下滑选择“社保”服务板块(如未关联社保卡可按照页面提示关联社保卡)。
2.选择“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认真阅读办事指南,清晰明白后点击“开始办理”。
4.按提示分别进行资格校验、填写资料和上传业务材料后提交业务。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八、咨询监督
拨打0757-12345
九、注意事项
(一)待遇标准
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计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二)待遇发放时间: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一次性待遇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0日前,划入失业人员确认的本人银行账户内。
十、常见问题
(一)申请表线上下载渠道: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顺德区社保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dsdsi/)“业务办理与表格下载”-“失业保险”栏目下载。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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