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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发表论文资助

一、受理范围

    一类至七类或特色人才以第一、第二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在被SCI(注:科学引文索引)或EI(注:工程索引)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所属单位要以申请人所在单位署名,对与其他单位联合署名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排名第一的按版面费金额的100%资助;排名第二的按版面费金额50% 资助)。

二、所需材料

    (一)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的原件扫描件;
    (二)论文被SCI(注:科学引文索引)或EI(注:工程索引)收录证明;
    (三)申请人发表论文版面费支出凭证(如以外币支出的需提交当时汇率计算说明)。

三、办理时限

    每季度审核发放一次。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进入【首页】-【扶持政策申报通道】,选择“发表论文资助”申请板块,填写基本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单位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分别逐级由镇(街道)人社分局和区人社局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给申请人,审核通过的进入待公示环节;
    (三)每个季度的首月对上一季度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在优粤佛山卡APP上进行公布;
    (四)公布后由区人社局发放资助资金。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无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无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无
    (2)办公时间
       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申请。

六、补贴标准

    申请人根据发表论文时实际缴纳的版面费申请发表论文资助,费用合计超过最高资助金额的按最高资助金额发放(发表 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1万元;发表E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5000 元)。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且发表论文的时间距离申请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七、制定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2号)

八、咨询监督

    81630873

九、注意事项

    无

十、常见问题

    无

十一、附件

    南人社〔2020〕22号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请工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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