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个人购买商品房后,待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商品房权属转移证明》[原件,2019年4月1日后办理首次登记的项目提供商品房首次登记确权清单(开发商提供)]后就开始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按个人需求自行到不动产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何时办理没有期限规定。
二、所需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和商品房权属转移证明(原件、2019年4月1日后办理首次登记的项目提供商品房首次登记确权清单)(开发商提供);
(二)《不动产登记询问表》(现场填写);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原件;
(五)契税完税证(原件);
(六)房屋宗地图和平面图原件。
三、办理时限
办结期限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一)先完税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一窗通办(完税和办理产权)。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不动产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①荷城街道: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社会民生综合服务窗口。
②杨和镇: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
③明城镇:明城镇明六路3号。
④更合镇:更合镇更合大道更合镇政府内。
(2)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无。
(二)线上办理
无
六、收费项目信息
收费:住宅和非住宅中车库、储藏室(杂物房、车房)、车位80元/件,非住宅中商铺550元/件 。
七、制定依据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指引。
八、咨询监督
电话:0757-88620920
九、注意事项
先办理契税。
十、常见问题
问1:符合条件在高明区购房的家庭,房屋能否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具体如何规定?
答:符合条件在高明区购房的家庭,房屋能否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一手或二手房涉及未成年人签名和办理相关业务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在一处户口本的父亲或母亲、出生证明)代为签名和办理;
第二,监护人需要提供与未成年人同在一处的户口本原件或者出生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业务;
第三,未成年人与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同在一处户口本的、不能出具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监护人公证,由公证书记录的监护人代为签名和办理业务。
问2:购房合同备案办结时限?
答:房地产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于30日内送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收件起5个工作日办结。
问3:夫妻双方在佛山购买商品房,双方是否都必须符合限购政策才能在房产证登记双方的名字?
答:由于高明区没有对商品房实施限购政策,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即可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问4:商品房的使用期是如何规定?
答: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出让年限,可以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内确定,但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用地的最高出让年限为70年,自政府出让该宗用地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终止日期请以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日期为准)。
问5:港澳台人员户籍人员如何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港、澳人员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港、澳身份证或通行证办理购房手续和合同备案业务;台湾同胞只能提供台胞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购房手续和合同备案业务。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