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迁移——收养小孩户口迁移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本市户籍小孩的,可申请收养小孩迁移。
二、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如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证明身份及《遗失申明》)。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4)收养人的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养父母离婚的被收养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三、办理时限
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南海政务通微信公众号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户政业务窗口
桂城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桂城)(平洲)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港路8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6708159(桂城)、0757-86778832(平洲)
里水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里水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5609909
和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6号和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5112780
九江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九江)(沙头)
地址:南海区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A栋九江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1866126(九江)、0757-86906131(沙头)
丹灶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6600369
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5592210
盐步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穗盐西路时代广场首层盐步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5790226
黄岐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鄱阳路117号黄岐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5916591
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官窑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1191830
松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松岗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5200235
大圃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颜峰大道1号之一大圃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1822547
狮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狮山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6689802
小塘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小塘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6632730
罗村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府前路3号罗村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6438891
西樵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地址: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6862150
(2)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注释:法定工作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进行人口统计,不办理户口业务),周六上午全预约办理。
(二)线上办理
无
六、收费项目信息
无
七、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1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有关手续的通知》(粤民福[2002]50号)
4、《转发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民福[2008]44号)
八、咨询监督
市长直通车12345
九、注意事项
无
十、常见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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