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责任,精准落实防控措施,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172号),结合我区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从严从简开展节庆活动,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联欢、聚餐等活动。暂停广场舞等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二、辖区内所有卡拉OK、游艺游戏室、网吧、棋牌室、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沐足、美容、宗教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三、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养老院、护理院、月子中心、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四、辖区内所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
五、辖区内所有大排档暂停线下营业;餐饮场所禁止堂食,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六、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重点整治黑药店、黑诊所。
七、进入辖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需扫(亮)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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