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64号令)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或转移迁出登记。
已注册的车辆应当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现车辆档案迁移至迁入地,同时变更车辆号牌。
办理程序如下:
1、机动车转籍迁出的机动车所有人直接登录“交管12123”APP,申请“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申请成功后约3个工作日后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迁入即可,携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
2、机动车市内转移登记的,提供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二手交易发票》、机动车,预约到顺德区车管所容桂工作站查验机动车和办理转移业务,办理请提前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号预约。
温馨提示:办理前请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完毕,逾期未年检的请先办理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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