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第12号)

一、正文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省内来(返)南海的货车司乘人员,应当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省外来(返)南海的货车司乘人员,除满足前述要求外,还须在抵达南海区的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严格执行“两点一线”管理措施,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二)南海区内各物流园、工业园、产业园、企业、停车场、加油站等场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货车司乘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对出入相关场所的货车司乘人员严格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场所码必扫等要求,同时要查验核酸检测记录。

(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强对临时停靠路边货车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记录,并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四)前述站场经营单位、村(社区)网格管理人员等一经发现货车司乘人员出现体温异常、健康码显示红黄码、省外司乘人员无24小时核酸采样记录或省内司乘人员无48小时检测结果等情形的,除按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处置措施外,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五)对于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没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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