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文
1、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政府指导价为2.2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三发改价〔2021〕15号文。
2、别墅、非住宅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的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附件 《三发改价〔2021〕15号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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