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并且怀孕的育龄夫妇,在办理生育登记的同时发放。
1.女方户籍属大良的已婚育龄夫妇
2.女方户籍属大良街道外、男方户籍属大良的已婚育龄夫妇。
3.夫妇双方户籍属佛山市外,女方在大良居住满半年以上。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妇双方户籍属佛山市外的,还要提供现居住地社区(村) 出具的《育龄信息卡》。
地址:
1.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行政服务站;
2.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7-14号窗口(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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